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四週前,我們買了第一間房子。Well, technically 應該說,屋主接受了我們提出的買價。成交。
經過兩、三週的房貸詢價(問了好幾間仲介、也問了好多間銀行),我們終於決定了房貸。
帶著公婆一起去看過房子跟居住環境,兩老也挺開心的覺得還不錯。
上週,我有了 second thoughts,即使麥先生的一廂情願,所以暫緩了幾天的進度。
「買房子」,突然覺得,肩膀好沉重;地點真的好嗎?每天通勤一小時的火車車程,真的OK嗎?要重新裝潢,我們作(DIY)的來嗎?買房子到底是資產?還是負債呢?
然後,仲介打電話來說,我們有競爭對手,對方已經提出了offer,於是屋主希望我們重新出價。
NO!
真是壞消息!
於是我們又回到了原點,看屋>買屋>交屋 重頭再來過吧!
以上照片,並不是我們要買的房子。是里茲近郊的一個小鎮 Monk Fryston。
-MissDarcy-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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