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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事沒100%確定,心情就一直忽上忽下。

雖說上次自己任性的決定要搬家,但是對方一再要求我們重新考慮,我們又陷入了不知所措的兩難僵局。

市中心生活機能的便利性 (搭乘火車公車都方便),對於即將要通勤上班的我,有絕對的誘因。

省錢,也是我倆猶豫不決的另一主因。一年將近45萬的房租加帳單,在通貨緊縮的年代,住免費就像是錢從天上掉下來一樣。45萬(一年的房租費用)可以是好幾趟回台灣跟去歐洲度假的旅費...

 

 

在還未做決定之前,其實我們也還是陸陸續續的把一些東西搬去新家(已經簽好契約)。上個周末也是如此,邊開車邊欣賞沿途的景色,有野生的綿羊,有人養馬...

意外的發現,從新家走路不到十五分鐘,就是一望無際的草原丘陵。周末假日,我倆可以好好的在附近散步,麥先生可以天天在這裡慢跑....

 

雖然續約當舍監可以住免費,但是最近生活真的太缺乏品質,麥先生每天哀哀叫、沒有時間去慢跑... 讓我深深覺得,為了他的健康著想,讓他活久一點比較重要。

(想想我比他年輕十歲,理論上女生又比較長壽,為了不想當寡婦當太久,還是搬去可以擁有健康生活的環境比較好... 真是想很多@@~)

 

於是在兩難之後,我的決定還是沒有改變... 還是搬家比較好

 

 

這一兩週,我跟麥先生還是持續的『很忙碌』。也根本沒有時間好好坐下來,把房事攤開來討論。

終於在我快要發飆之前,給麥先生下了最後通告『坐下來把話講清楚』。

兩人把對未來的想法跟擔心都說出來... 我也把我的想法跟麥先生講...

 

隔天,麥先生轉寄一封他寫給同事S的email,其中看到

"I’ve decided to leave Wardley House (Cosmopolitan offered me a job to live in), think I owe it to Amy to have a quieter life!"

 

興奮之際,問了麥先生,這就是我們最後的決定嗎?不會在變了嗎?

我們真的真的要搬家囉!

(下週日要全部搬完.... 想到就很累 @@~ 自從六月回去結婚開始,忙碌的生活一直沒有停過....)

 

 
這個猶豫不決的過程中,最讓我感動、也深刻體會到的,就是我們最終做決定的主要原因,都不是自己,而是考量到對方....

麥先生希望給我一個『正常的婚姻生活』,下班後可以擁有屬於兩人的小小世界.....

而我是希望讓麥先生可以長壽一點、可以天天去慢跑享受生活....

 

原來,這就是婚姻;愛是不求自己的益處。















 

圖片說明:兩年前,還沒在一起的時候,曾經跟崔媽在這個景一起照相。如今舊地重遊,真是別有一番甜蜜的感覺!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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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ahs428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